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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0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8-29 08:5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茶叶、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59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茶叶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59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广西贵港市覃塘富伟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青秀区绿安惠源生鲜超市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北一里180-1号望州岭农贸市场内C区活禽5号铺李春青销售的“西洋鸭”,磺胺类(总量)和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钱隆首府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黄家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糕点“发财金猪”,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西黄家香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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