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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不合格?五项后处理举措守护群众“舌尖上” 的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1-06 06:21 来源:灞桥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是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关键环节,是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取得实效,持续净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环境,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采取五项不合格食品后处理措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理工作是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关键环节,是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取得实效,持续净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环境,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采取五项不合格食品后处理措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及时通报,依法告知。
 
  对涉及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及时送达《检验报告》,告知其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等;依法告知食品经营者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
 
  二是控制产品,责令改正。
 
  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抽验涉及批次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对未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下架处理,并清点封存库存的不合格食品;按照销售台账或销货票据联对已销售的涉嫌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三是按照程序,严肃查处。
 
  对未提出复检申请和申请复检结论判定为不合格的经营业户及时纳入行政处罚程序,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重点监管,定期回访。
 
  将抽查不合格企业列入监管重点,采取定期核查与不定期核查相结合,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质量稳定情况,对每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情况督促整改,跟踪检查。
 
  五是加强教育,强化警示。
 
  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向社会公布不合格食品抽样检验情况及后处理工作情况,以食品抽检不合格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全体企业合法经营理念。
日期: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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