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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1-26 10:22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14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71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14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71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阳江市江城区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十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崎风味蛋糕(蜂蜜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东区一通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新会区古井葡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妈阁饼家紫菜棋子形杏仁饼(绿豆粉饼)(烘烤类糕点)和妈阁饼家杏仁棋子形饼(绿豆粉饼)(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惠州市惠阳区兴勤万联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鑫斯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甜圈咸蛋黄味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南海区知真原味餐饮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白云区同德得米寿司屋使用的拉面碗和寿司碟,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大岭山四季小碗菜餐饮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大岭山众好饮食店使用的饭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惠州市惠城区鹏裕兴调味香料商行销售的标称阳江市阳东食品香料公司生产的浓香麦芽酚香精(焦香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景峰百货商行销售的青豆角(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塘厦合好海鲜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塘厦旭生海鲜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景峰百货商行销售的绿豆芽,总汞(以Hg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茂名市茂南区劳记蔬菜店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海丰润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方形饺子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茂名市茂南区陈化鲜食品店加工自制的手工小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肇庆市鼎湖区贺华超市销售的云吞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湛江市坡头区杨涛饺子档加工自制的饺子皮和水面(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寮步骏信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味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长安云海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汕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贵榄(凉果类),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广州市南沙区大岗贤俊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金园竹食品厂生产的香甜梅肉(话化类),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庄辉杂货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逸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丝,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7.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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