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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连续查处两起梭子蟹涉嫌掺杂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3-06 11:42 来源:临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3年1月29日,消费者周先生向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其在某海鲜市场购买了1.4斤梭子蟹,单价130元/斤,到家后解下橡胶绳发现梭子蟹净重只有0.6斤,周先生当场去找摊主理论,双方协商不下,于是请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处理。
  01

  投诉情况
 
  2023年1月29日,消费者周先生向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其在某海鲜市场购买了1.4斤梭子蟹,单价130元/斤,到家后解下橡胶绳发现梭子蟹净重只有0.6斤,周先生当场去找摊主理论,双方协商不下,于是请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处理
 
  02

  案件基本情况
 
  接到周先生的投诉材料之后,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所在的海鲜市场进行走访。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摊位在售的梭子蟹钳部绑有红色橡胶绳,与其他经营户存在差异。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摊位在售梭子蟹开展随机称重,2只梭子蟹及橡胶绳总重量0.72kg,4根橡胶绳重量为0.19kg,经测算,橡胶绳占整体梭子蟹重量约26.4%。在另外一家同样使用红色橡胶绳的水产品经营户,执法人员的随机称重结果显示,2根捆绑梭子蟹的橡胶绳重量为0.085kg。
 
  03

  法律依据及处罚
 
  经检查,上述橡胶绳中均析出黑色状粉末。两家经营户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在商品中掺杂的行为。执法人员已当场督促经营者自行剪断销毁过度捆绑的橡胶绳,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最终,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海鲜摊贩各处以3000元罚款,责令其停止在商品中掺杂的销售行为。由于消费者购买的梭子蟹已经食用,无法退还,经过调解,当事人退还50元给消费者。
 
  04

  案件评析
 
  在商品中掺杂是指在商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梭子蟹属于时令海鲜,春节前后刚好属于传统的销售旺季,深受沿海一带老百姓的青睐。小小的橡胶绳暗藏玄机,侵害到消费者的权益。这两起案件的查办,从终端倒逼经营户规范经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起到了“查办一起,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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