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分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2个环节,重点对食品生产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溯源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食品生产环节暂未发现使用槽头肉制作熟肉制品的违法行为;食品经营环节,对超市、市场、餐饮店中来自安徽阜阳,特别是安徽厨先生食品有限公司、阜阳市春天食品有限公司、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厂家生产的梅菜扣肉及类似产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依法处置并如实记录。
下一步,将按照总局和省局部署,扎实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